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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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性质不同。民事义务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当事人的合法意思表示而发生,当民事主体负担某种民事义务时,他并未处于民事违法者的地位。而民事责任,作为民事违法行为的法律效果,当民事主体承担某事责任时,即意味者他已处于民事违法者的法律地位
2.发生条件不同。民事义务的发生条件是民事合法行为(包括合法的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和某种适法的事实状态。而民事责任的发生条件则是民事主体实施了违反其依法负担的民事义务的民事违法行为。
二、民事义务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和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不得侵犯他人财物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义务,如合同债务人的义务。
2.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不干涉所有人行使权利义务。
3.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务,如某特邀演员演出的义务。找法网提醒您,非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可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务,如偿还欠款的义务。
三、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致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具实际情况由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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